内参商机
南京: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,可以直接办理落户
2024-05-11  浏览:17
南京市公安局印发《关于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,深化南京市户籍制度改革,有序推进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,市局研究决定,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,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实际居住的非南京户籍人员,可以直接办理落户。校对:廖胜超
联系方式
建材之家小程序码

建材之家小程序

建材之家服务号

微信公众服务号

建材新媒体

建材新媒体

更多»您可能感兴趣的头条微商机:
更多»有关 的产品:
(c)2015-2017 Bybc.cn 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